5月23日,民建城建三支部在民建市委会会议室举行“营改增”议政日活动。会议由支部主委方笑主持。
支部会员、河北华银集团财务副总监沈忠良作主题演讲。为使这次活动更有成效,沈忠良同志提前做好了PPT投影课件,用通俗的实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营改增前后税负的变化,并提醒与会同志在报销费用时应注意的涉税问题。参加活动的会员们争先恐后地提出了“营改增”施行中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今年3月5日全国人大第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上宣布,今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接着在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布国家财税36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从此“营改增”工作,成了“五一”前后,全中国的一件大事。营改增后,对各不同产业,国家规定了不同的增值税率,各单位在日常报销和会计处理中,也发生了不同的变化。国家下大决心来推动营改增工作,目标是为我国的税制改革更趋于合理,避免老百姓重复交税,减轻税负。但如果会计人员税务筹划不当,进货的渠道不正规,无法抵扣进项税,反而会增加税负,增加企业现金的流出,增加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如果违法虚开增值税发票,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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