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法典与我”微视频征集暨 第四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3 19:08:05 点击率:

各区、县(市)普法办、司法局,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法治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民法典精神落地生根,杭州市普法办、杭州市文明办、杭州市司法局、杭州文广集团决定联合开展“民法典与我”微视频征集暨第四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杭州市普法办、杭州市文明办、杭州市司法局、杭州文广集团

承办单位:杭州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

二、活动时间

(一)征集阶段

即日起至10月10日为征集阶段 (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

其中,民法典主题微视频作品提交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主办单位将甄选出优秀作品,报送参加国家、浙江省举办的民法典主题微视频征集活动。逾期报送的民法典主题微视频作品,仅参加第四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各区、县(市)司法局、普法办上报不少于2件高质量作品参加微视频征集,市直单位广泛发动,积极申报作品,作品上报数量作为年终普法考核参考依据)。

(二)评审阶段

202010月至11月为评审阶段。评审结束后,获奖作品将择优在网站、两微一端、电视台等媒体和大型普法活动中展播宣传。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及内容

本次微视频征集活动的宣传重点是民法典,同时包括宪法法律、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具体如下: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围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深入认识民法典对自身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广泛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4.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围绕“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决策部署,宣传 “法治杭州”建设工作,增强参与“法治杭州”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高水平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奋力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

5.宣传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工作机制,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工作

6.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办事用法、遇事找法等法治观念。 

(二)作品形式

平面类(漫画、宣传画等);视频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抖音等);音频类(广播、音乐、脱口秀、小故事);互联网类(游戏、AR、VR、BANNERH5GIF等)。

(三)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

不限。

2.参赛作品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包括平面作品、视频作品、音频作品和互联网作品等,参赛者须在“杭州普法网”“杭州文明网”或“新动网”下载并填写参赛表格。所有参赛作品均为2020年创作。

1)平面类

报送的每件平面作品规格均为A3(约42×30CM)。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tif*.jpg存储格式均需,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并与参赛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平面作品须严格按规定尺寸报送,不符合规定的作品将不准参加评选。

2)视频类

报送的视频类作品存储格式为MP4,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前留5秒钟,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作品时长等。每件作品填写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其中,“民法典与我”微视频包括:①微课类。宣讲、解读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可以采用以案释法、条文解读等形式。②讲述类。讲述民法典与我的小故事、学习民法典的感悟体会。③公益广告类。拍摄民法典普法宣传公益广告,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④其他。采用沙画、音乐MV等不同方式呈现,形式不限。

3音频类(广播、音乐、脱口秀、小故事)

音频类作品每条时间不得超过120秒。每条作品须附文稿一份,同时填写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4互联网类

图片类:以JPG/GIF格式提交,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光盘上须按顺序注明作者(或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

H5等:提交网络链接地址或者二维码,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需保证所提交的链接自参赛之日起至大赛评审期内可访问。作品文档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光盘上须按顺序注明(或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

3.投稿方式

作品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B座13楼杭州移动电视,联系人:姚江敏,电话:85081278,邮编:310016。也可提交至电子邮箱:614902591@qq.com。二者任选其一。

4.评选标准

1)法治主题鲜明,内涵表达生动;

2)构思新颖、有创意;

3)主题内容易认易记、感染力强;

4)元素、色彩等构成协调,综合艺术效果好。

5)评分标准:原创性20%,感染性20%,艺术性20%,实效性20%,时事性20%

5.特别说明

1)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与此相违背者,评委会有权取消相关作品评奖资格。因参赛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而造成的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视频作品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与民法典的故事;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体现法治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法律无关。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3)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4)参赛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6)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一)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10名。

根据各单位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二)评选方式

1.对报送的作品,主办方将组织专家,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

2.通过初评的作品,将于复评前在杭州普法网、“杭州文明网”“新动网”等网站以及相关的微博、微信集中展播,并请网友通过“杭州司法”“文明杭州”“杭州移动电视”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投票情况在定评时作为重要参考)。

3.专家评委组根据入围者的作品水平,并结合线上投票情况综合评定各奖项。

五、信息发布

杭州普法网、“杭州文明网”、新动网等网站,“杭州司法”“文明杭州”“杭州移动电视”微信公众号,以及杭州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和相关情况。

六、相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参与,积极传播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附件杭州市第四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登记报名表.docx


 

 

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司法局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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