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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大气环境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的建议
作者:蔡志铭 发布时间:2019-10-08 14:24:59 点击率:16次

我省是国内较早开展大气环境自动监测体系建设的省份。自2008年起至2015年年底,全省已建成了由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区域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网为一体的浙江省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为全省大气环境环境管理、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和区域联防联控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同时,为满足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考核和预报工作开展的需要,2015年建设了浙江省区域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平台,并依托其开展全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日报预报预警、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为我省环境决策管理和污染治理,G20杭州峰会和世界互联网大会保障以及提供公共环境服务等提供了坚实支撑。但随着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现有系统在数据采集、管理分析能力,环境质量预测时长、精度和准确度,决策综合支撑能力上均距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远不能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对监测预报预警的需求。

一、 大气环境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现状

大气环境监测预报预警系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支撑,在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施策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0年来,生态环境信息化技术发展迅速,特别是借力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部分发达省市基本实现了从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到污染趋势预判、预警预报和溯源分析的跨越。而我省大气环境预报预警由于建成时间早、配置低,严格意义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尚未真正形成,监测数据质量不高,数据的深度分析利用也不足。

二、 提升全省大气环境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必要性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迫切需求

20187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经过3年努力,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要求强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全力开展空气质量改善技术支撑工作。本项目的建设,不但是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设任务,也将极大的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施策的科技支撑能力。

(二)   开展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的现实需求

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地理信息大会已分别永久落户我省桐乡市和德清县,2022年,杭州将举办第19界亚运会;因此,2018-2022年,我省将面临多次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历次重大活动保障经验显示,科学准确的大气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是保障成果关键之一。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利的提升全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能力,支撑2022年杭州亚运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地理信息系统大会空气质量保障,全力确保三大活动环境保障目标的实现。

(三)   开展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基础需求

我省空气质量虽然在全国处于较好水平,但也仅有舟山和丽水两城市实现PM2.5达标,另外,空气质量但季节性差异明显,特别是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空气质量改善效果不稳固。因此,我省空气质量整体改善的关键在秋冬季。精准的大气重污染预测,准确的来源解析是秋冬季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成功的关键。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提升大气重污染的预警及来源解析能力,有效降低大气重污染的影响。

() 防范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的支撑需要

20191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防范化解生态安全领域重大风险,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题中之义,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大气重污染是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风险之一,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为防范化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重大风险。因此,提升我省防范环境空气重大风险能力和开展城市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工业园区大气污染和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已迫在眉睫。

三、全省大气环境监测预报预警系统提升方面的建议

1、优化调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

随着我省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有空气站点的周围环境状况已与建设初期所认证的环境状况和污染结构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变。点位代表性和规范性显得不足,已无法正确代表监测地点的污染真实情况。为更好地保证区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客观性、准确性,及时了解和掌握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可对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进行调整。同时,更换服役时间较长的设备,减少由于硬件问题产生的监测误差。

  2、继续加强污染特征因子监测能力的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及《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35号)要求,加强对我省季节性特征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建设。特别是夏季臭氧污染和全省VOCs有机污染物的监测能力投入。

3、大力推动环境管理方式向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转变,提升我省大气环境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分析预警能力。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经验型向科技型、由粗放型向精准型转变,强化科技与管理决策的深度融合,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霾”。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污染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在环境保护中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和融合。通过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实现环境信息采集、传输和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从大量繁杂的信息中发现趋势、把握重点,使环境管理决策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提高环境管理决策的水平和能力,推动各类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

此方面,建议我省学习北京、上海和广东等省市环境监测预报预警的模式和经验。加大预警预报系统的建设投入。尽快建成具备中长期预报预警、污染溯源评估能力的大气环境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实现从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到污染趋势预判、预警预报和溯源分析的跨越,大幅提升我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为高标准打赢蓝天保卫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和高水平实现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提供关键性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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