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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实施环境功能区划修编,优化环境准入条件的建议
作者:倪建民 发布时间:2019-12-16 09:25:54 点击率:17次

    《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经省政府发布自2016年7月起正式实施,根据《区划》要求,需认真执行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环境空间、总量和项目准入等制度,加强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这是生态环境空间管制方面的基础性、约束性、强制性规划,是各类空间管制规划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要依据。但《区划》实施两年多来,由于管控措施收紧,部分功能区块新扩建工业项目不能准入,各镇街(平台)经济发展遇到环保“瓶颈”,主要突出矛盾表现为:

 1、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发展需要不相适应。9月中旬,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面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动员大会,提出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目标,坚持创新驱动,坚持增总量、优存量、促增量、提质量,形成数字经济与制造业“双引擎”,推进杭州新时代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这需要优化环境准入要求,根据“新制造业计划”安排,科学调整环境管控条件。

 2、与整体产业空间布局发展不相适应。7月初,市发改委发布了《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明确了工业布局按照集聚发展要求,分战略性平台、主要平台、特色产业园区三个梯度共计35个重要产业平台。但部分产业平台与环境功能区划管控要求不相符,制约项目落地,需进一步优化调整。

 3、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需要不相适应。部门间规划缺乏统筹,土地规划、城乡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规划不统一,造成产业规划无法有效落地。如根据《区划》管控要求,在农产品保障区、人居环境保障区,禁止新建、扩建其它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只能在原址基础上,并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这使得大量存量工业用地发展受到环境功能区划制约,较多存量工业用地上的扩建、新建项目受到限制,影响地方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

 为有效落实“新制造业计划”,建议进一步加大区域改革,加快实施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

 1、加快实施《区划》修编,优化“三线一单”环境准入条件。

抢抓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契机,结合市、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对产业平台和工业集聚区,涉及环境准入有冲突的区域,建议结合相关规划,调整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对不能纳入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明确边界范围作为相应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单独提出管控措施,力争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2、加快开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简化项目办理。

全面开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制定项目准入环境标准,编制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实行降级审批,同时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更精准的“管”,促进更大幅度的“放”,为实体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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