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大件杂物等非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居民、社区和环卫等部门面临的难题。目前,居民对装修产生的垃圾如何处理存在着三大误区:一是很多市民将装修垃圾和大件废弃家具杂物等同于生活垃圾,直接丢到垃圾桶里。其实,环卫清洁工只负责生活垃圾的处理,垃圾桶里出现建筑垃圾,会对垃圾的清运、处理带来极大不便,甚至可能造成二次污染。二是垃圾处理原则上要求谁产生谁清理。但是,自行清理不是随便处理。装修垃圾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堆到公共场所、丢入河里等都不在“自行处理”的范畴之内。三是很多市民往往会雇货车司机将装修垃圾运走,就以为处理了。殊不知,有的货车司机将装修垃圾运走后,随意丢弃偷倒在路边,单纯的垃圾的转移,并未做到垃圾处理。
秉持“谁产生谁清理”的处理原则,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强化居民环境责任意识,明确“非生活垃圾”的定义范畴,妥善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
2、规范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收费,由城管部门综合考虑所在区域运输、处置成本等因素,出台清运费的计价方式及收费标准,做到统一处理、统一收费;
3、加强监管及处罚力度,将非生活垃圾的不当处理纳入严管严打范围,由城管部门牵头成立监管队伍,加强日常监督巡逻,及时规劝、阻止不当行为。
版权所有:中国民主建国会杭州市委员会 备案序号:浙ICP备12035437号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杭州网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 330104020005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