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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加强监管的若干建议
作者:王昊飞 发布时间:2020-01-22 15:07:30 点击率:17次

自2019年12月以来,武汉发现数百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随后在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陆续出现确证病例,其来势汹汹地袭来像极了2003年的SARS病毒。截止目前2020年1月22日,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440例,死亡9例。这种烈性传染病不仅给人民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也给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带来很大的损失,同时也给中国的国际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2003年的SARS病毒就是因为广州有人吃了果子狸,导致感染病毒,成为了一个超级传播者,造成了一场烈性传染病的暴发。而如今,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源地,却来自武汉一个卖海鲜的华南海鲜市场,让人匪夷所思。真相在一段CNN记者拍摄视频中给出了答案,在这段视频中,在海鲜市场里随处可见贩卖野生动物供人食用的摊位。中国科学院院士钟南山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说:“从各方面的流行病学的调查的话,是来自一个野生动物,那么可能性比较大呢,比如说像竹鼠啊,獾啊这类......”结合钟院士的发言,基本可以确定这次武汉暴发新型冠状肺炎的病毒来自于人食用了某种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

对于传染病有一组数据,有超过70%的新发传染病,来源于野生动物。HIV艾滋病病毒来自于非洲的黑猩猩或白眉猴;非典、中东呼吸综合征、尼帕病毒来自于蝙蝠;马尔堡病毒来自于非洲猴子;拉沙热病毒来自于老鼠等等。比如恐怖的埃博拉病毒的暴发,就是由于非洲人爱吃野生动物,导致非洲大陆成为很多病毒的温床,埃博拉病毒也因此从丛林走向了城市,开始在城市肆虐。一些中国人因为猎奇心理,也有爱吃野味的癖好,本来在动物身上潜伏的SARS病毒不会传染给人的,结果也因为吃野味传染给了人,这种吃野味的不良癖好会造成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人会戴有色眼镜来看待我们的国家,给国家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我对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加强监管提出以下若干建议。

(一)加快立法,落地施行

加快推进立法,对于贩卖及购买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应该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对于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审判,审判过程及结果通过电视、网络媒体播出,让群众意识到不仅仅是贩卖及购买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的,贩卖及购买食用野生动物也是违法的。

(二)普及常识,广泛宣传

在推进立法过程中,在学校、农贸市场、农村等地点,安装普及常识以及法律的告示牌或标语,对广大群众告知哪些野生动物可能携带某些具有传染病病毒以及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涉及犯罪,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防止传染病的知识,知晓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相关法律知识。

(三)加强监管,封杀源头

工商、城管应联合公安多部门协作,加强农贸水产市场的摊贩管理,一经发现有贩卖野生动物的摊贩应当场取缔,没收野生动物及违法所得,并通知公安人员及时抓捕摊贩以及购买食用野生动物的人员,用法律法规震慑知法犯法不听教育的犯罪分子,通过严刑峻法杜绝野生动物的贩卖、购买及食用。

(四)依托群众,赏罚分明

有些野生动物的交易行为发生地点可能在比较偏远的山区和农村地区,而不在集中的市场里交易,对于此种情况比较难以监管,因此应依托广大人民群众,发动人民群众的能动性,让其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各种野生动物交易的行为,对于参与举报的群众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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